○当前位置:人社局 > 信息公开 > 行政职责 > 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行政处罚项目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 罚款

处罚对象

义乌市境内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

实施机关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执法要求

一般要求:处罚主体和被处罚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正确率达100%,办结率达98%,避免出现乱处罚、不处罚以及违法处罚的现象,确保公平、公正、文明地行使行政处罚权。

特别要求: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报行政处罚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取证时,收集的证据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并且制作规范、清楚;调查取证结束后,应当制作《行政处罚案件报批表》,报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行政处罚案件终结后,应当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登记表》,并经行政处罚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结案,并且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办理期限

6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办理单位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举报电话

0579-8543507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CopyRight(©) 版权所有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ICP备10053078
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9号   邮箱:rlj@yiwu.gov.cn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承办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