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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社会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即将投入运行,因系统测试和数据迁移工作需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时间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6月24日至7月2日,社保处、医保处、就业处服务窗口停止办理所有业务;6月26日18时至7月2日,各定点医院、药店暂停IC卡使用。7月3日起,恢复正常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二、因故未在户籍所在社区(村)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或者要求变更参保险种的人员,请于6月16日至6月23日期间,携带身份证、户口册直接到市医保处办理参保或者变更参保险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三、自6月24日起,停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社保、医保、失业查询)功能。7月15日左右,恢复网上申报业务。8月15日左右,恢复网上查询(社保、医保、失业查询)功能。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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