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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就业新政惠及更多就业人群
www.ywrl.gov.cn  2009年12月23日  来源:义乌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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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我市出台就业新政惠及更多就业人群  

l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5万元,2年内全额贴息

l          创业补贴每人3000元,创业培训补贴每人1000元

l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

   本报讯就业是民生之本。日前,市政府正式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为我市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提供了一份就业帮扶“路线图”。

  就业新政“新”在哪里?到底哪些人能受惠?能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哪些具体帮助?昨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黄允龙对此进行解读。

  《意见》全文贯穿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两大主题,强调“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通篇体现了为民、便民和惠民的执政理念。

  就业新政可概括成三个部分:一是三项鼓励创业就业政策,即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从事灵活就业和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二是四项扶持就业政策,即落实培训补贴、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提供岗位援助;三是四项配套政策,即免收规费、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补贴。

  新政与老政相比,有三大亮点:

  亮点一:覆盖面更广。

  变化: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改变了单一的城镇就业模式,而是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战略,建立覆盖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

  解读:扶持就业对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体现了政策的普惠化。新政将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劳动力,长期失业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50”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

  新政把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复转军人等社会群体列为推进就业工作的重点人群,在我市还是首次。

  亮点二:含金量更高。

  变化:新政增加了几条优惠政策,一些补贴标准与老政策相比有大幅度提高。

  解读:自主创业税收优惠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方面,延续上一轮政策的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2年以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由原来的2万元增加到5万元,2年内全额贴息。

  新增对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2年以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创业补贴,上述人员初次申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依法纳税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新增创业培训补贴,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2年以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农村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月收入达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社保补贴额度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2000元;对免费成功介绍劳动者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职介补贴由20元/人提高到50元/人。

  亮点三:创新性更强。

  变化:新政是在总结老政策成功经验,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并参考部分先进地区做法研究制定的,有很多创新。

  解读: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划定部分区域允许高校毕业生等初次创业者在特定时段设摊经营,为其创业提供实践机会;开展就业见习和创业培训,市财政给予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组建创业专家辅导队伍,以师带徒等形式向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失业预警制度,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需提前说明情况,并向人事劳动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将劳动保障服务延伸到社区(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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