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全称: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91号
邮政编码:322000
★简介
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于1993年,系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机构,现有在编工作人员21人,内设四科一室。十年多来,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劳社保局和上级劳动部门的正确领导、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执行劳动法为宗旨,以抓好队伍建设为基础,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为目的,以劳动法培训宣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劳动保障年检)、专项检查、受理举报投诉专查为主要工作内容,努力把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大力推行了“四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结果有回声)、“四心”
(热心接待、耐心听取、诚心相待、细心处理)、“四个一样” (干部群众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对待、来信来访一样负责、本地外地一样处理)的劳动执法理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从1998年到2005年连续八年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劳动监察先进单位”;1998年和2000年两次被市政府集体记功;1999年被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1年又被义乌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五”普法先进单位;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省劳动社会保障厅评为2004年度-----2005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被19个部委组成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大队党支部被评为“义乌市先进党支部”;被义乌市委办、义乌市府办评为2005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以自己的工作成绩,为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单位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内设科室及职责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85435088,传真:85435272)
负责对大队工作的服务保障;协助大队领导对全队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服从大队领导的安排,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横向联系工作,协调好科室之间的关系,积极为集体利益献计献策,配合做好大队的各项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事务等;负责往来文件、劳动监察有关材料及财务资料的整理;负责日常经费的收支、财务统计及报表的填写;负责考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大队财产的登记、管理;负责车辆的管理,办理车辆证照的年审、交费、保险等手续。
(二)监察一、二、三科(联系电话:85435271;85435267;85435077)
具体负责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所的日常监察工作。组织实施专项监察活动;组织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劳动规章制度的备案工作,协同镇、街道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任务;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调处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劳动纠纷,平息矛盾;负责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做好与镇、街道的联系,帮助、指导镇、街道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依法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劳动监察、案件处理等有关材料的汇总。
(三)受理审理科(联系电话:85435210;85435078;85435177;12333)
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来信及上级转办案件的登记、答复;负责信访案件案卷的审核、整理、归档;负责城区各大市场内劳动违法案件的查处及劳动纠纷的调处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劳动力市场兼职劳动监察员的联系、协调和指导;负责立案案件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强制执行,文书的撰写、联系、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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