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 告 单
日期: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义办第87号
|
来文
单位 |
人劳社保局、财政局、地税局 |
收文
日期 |
2011.6.24 |
文件
编号 |
义人劳保
〔2011〕84号 |
|
文件
内容 |
关于要求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工资基数的请示 |
办理意见: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2011年度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1550元/月,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7660元/月。调整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抄:市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市诸领导。